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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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期间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教育暨《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

2020-2-12 09:10|查看: 1825|评论: 0

摘要: 关于在疫情期间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教育暨《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文明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文明办,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近日,省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在疫情防空 ...

关于在疫情期间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教育《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文明办,全市各级文明单位:

近日,省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在疫情防空阻击战中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市文明办迅速做出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的通知》。按照省文明办要求,在疫情防空阻击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教育活动,是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县区文明办、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部署要求,结合省、市文明办通知要求及《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全市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中有针对性地开展这一阶段精神文明教育工作,为疫情防控助力,也为3月1日《条例》的正式实施奠定基础。

请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做好疫情期间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用好单位LED屏,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两微一端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对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大力普及防止疫情扩散、加强个人防护的科学知识,引导全市人民增强健康意识、防病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健康生活方式,做到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宣传内容做到既通俗易懂接地气,又科学理性讲文明,避免使用简单粗暴的宣传标语。

2.认真做好《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学习工作(线上学习为主,不倡导集中学习)。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和示范带头作用,在做好本单位、本地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县区文明办、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要利用在疫情防控分散办公的有利时期,结合目前防控知识教育和现实状况,利用各类融媒体、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平台,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践行《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尊重自然、保护动物的生态文明意识,加强遵守秩序、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倡导守望相助、共度时艰的人际关系,引导人们保持积极乐观、理性平和的良好心态,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切实加强市民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为疫情防控助力,也为3月1日《条例》的正式实施奠定基础。

3.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资源整合、人员统筹、机制贯通、覆盖广泛的优势,紧紧依靠人民,深入推动群防群控、联防联治文明实践,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与居民建立联系户制度,推行疫情防控工作“必联必访”制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及时发现和制止聚众打牌、聚餐聚会等有碍疫情防控的行为,引导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时登记信息,对不及时登记的进行举报。对确认居家隔离的人员,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不得歧视、侮辱,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4.引导志愿服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广大志愿者要带头遵守党委和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科学指引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一是积极参与社区(村镇)志愿服务。协助所在社区(村镇)的工作人员做好人员进出登记、体温测量、疫情信息收集、人员隔离、公共设施消毒、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为社区(村镇)的安全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宣传防控政策和知识。利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和微博、头条等新媒体账号,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防疫政策,宣传投身防疫一线医护人员、企业职工、基层干部的感人事迹,大力普及疫情防控科学知识,引导人们提高防护意识,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发挥专业特长。鼓励有医学专业知识、心理健康咨询、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主动与当地文明办、志愿服务联合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系,服从专业部门的统筹调配,积极投身到防疫一线志愿服务活动中去,为防疫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四是积极奉献爱心。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送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到社区、农村急需的群众手里。对待从疫区返乡人员、滞留在漯不能回去的湖北人,要科学理性对待,尽力解决他们实际的难题,帮他们摆脱困境,充分展现漯河人的大爱情怀。

5.大力选树各类疫情防控先进典型。要以选树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十佳市民、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为载体,及时挖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干部群众中的先进群体和先进人物,讲述和宣传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展出我市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面貌,汇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

各县区文明办、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教育活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良好宣传氛围和精神动力。

附:《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漯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附件:

 

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91030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911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规范

第三章倡导与鼓励

第四章保障与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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