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密切家校联系,更好地发挥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形成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更好地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家长委员会。 二、性质 家长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家长委员是学校管理的参与者、学校工作的监督者和教学教育的辅助者同时也是全体家长的代表。 三、组织机构 1.家长委员在全体家长中以班级为单位民主推荐产生,三年换届一次。 2.家长委员会设置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主任委员若干,由家长委员会选举产生。 3.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家长学校的主要成员。 四、权利 1.参与学校重大决策,事关学校的重大事务,学校应召开家长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2.了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1)家委会大会时由校长向家委会汇报学校主要工作。 (2)每月设立家长咨询日,由行政办负责接待,汇报学校日常工作。 3.参加家长学校培训,由德育处负责。 4.作为特邀嘉宾参与学校的大型活动,由行政办负责。 5.年级家长会推荐代表参加,由年级组长负责。 6.以家长代表身份参加年级学生大会,由年级组长负责。 五、义务 1.牵头联系家长,收集和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2.参与家长会作为代表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3.参与年级学生大会以家长代表的身份教育学生。 4.为学校的大型活动提供帮助,如场地、车辆、经费等。 5.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6.发动家长在各自岗位上运用社会资源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六、考核与奖励 1.综合各方面表现每年一次评选优秀家长并颁发证书。 2.在教育学生方面表现优异的成为学校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成员。 3.对学校活动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成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漯河五高 2018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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