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

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广告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1-14 17:18|查看: 3|评论: 0

摘要: 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现就学校德育、宣传、创文、校园文化版面制作等相关广告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如下:一、项目内容本项目涵盖写真、喷绘、展板、铝合金开启框、条幅、横 ...

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现就学校德育、宣传、创文、校园文化版面制作等相关广告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涵盖写真、喷绘、展板、铝合金开启框、条幅、横幅、亚克力展板、空飘等广告的制作与安装服务,供应商需按学校需求完成全流程服务交付。

二、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安装相关业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且年检合格,竞争性磋商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具备相关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施工管理经验,需提供202411日以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主体,不得分包、转包项目。

6. 具备满足学校需求的编辑、审核及及时响应能力(响应时限不超过24小时),确保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若因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现场需携带现金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 退还规则:招标工作结束后现场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届满且无履约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 不予退还情形: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恶意竞标认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说明

1. 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开标时若无法提供,可替代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若存在缺项、信息不真实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将直接拒绝投标。

3. 报名时需提供:①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小料样品(独立包装并标注公司名称):写真(户外精喷+覆膜)、喷绘(喷绘布精喷)、龙卡板(5mm户外写真覆膜+龙卡板)、条幅(70cm宽)、KT板(5mm)。

五、核心流程信息

1. 报名时间:20251114日—20251118日(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文件样品递送地点: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教研楼一楼总务办公室

3.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812:00(逾期递交视为无效)。

5. 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6. 联系电话:13781712022 赵先生  15839538918姚先生

六、质疑与投诉机制

1. 投标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需在202511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 质疑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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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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