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文明办 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教科体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为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文明校园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过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豫教思政〔2015〕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学校中组织开展2018年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结合“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二、评选范围 在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成绩突出,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环境整洁优美的国民教育序列内实行全日制教学管理的各级各类大学(含大专)、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职学校)、小学,均可参与漯河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 三、参评标准 以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依据,参评高校执行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制定的《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见附件3);参评中学、小学执行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见附件2)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一)评选办法。市文明办和市教育局负责此次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和表彰,按照自我检查、全员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评选出一批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各学校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倡树文明新风,彰显文明正气。 (二)参评学校申报。全市所有学校都要参加创建活动,学校填写《漯河市2018年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于9月5日前报送到各县区教科体局,市直各学校纸质申报表于9月30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309室(并发送电子版)。 (三)组织考查、逐级推荐。各县区文明办和教科体局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学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师生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了解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测评细则进行打分,确定县区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并根据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优秀学校参加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各县区及高校推荐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科(市创文办1020室),市直学校申报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309室(并发送电子版)。市文明办和市教育局将于10月对参评学校进行审核检查,确定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四)提前公示。市文明办和市教育局对评选出的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将在相应媒体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评选表彰。公示结束后,市文明办按照市文明委评选表彰工作安排,会同市教育局提出表彰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建议名单,由漯河市文明委予以表彰。 五、推荐名额 源汇区2个,郾城区3个,召陵区3个,舞阳县2个,临颍县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个,西城区1个,市直学校5个,高校2个。 六、有关要求 各县区文明办和教科体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加强对评选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规范操作,堵塞风险漏洞,确保客观公正、廉洁干净、风清气正,确保推荐的学校经得起群众检验、实践经验和历史检验,把真正优秀的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出来,以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七、联系方式 1.漯河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科 联系人:何 柳 3128536 报送邮箱:lhwm_wcnrc@126.com 2.漯河市教育局党办 联系人:张 超 5997879 报送邮箱:lhjydb@163.com 附件:1.漯河市2018年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河南省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3.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漯河市文明办 漯河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3日 点击下载附件:漯文明办〔2018〕68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0000.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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