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提高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构建文明和谐、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9月5下午,漯河五高安全工作专题培训会在综合楼报告厅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漯河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 ...
为提高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构建文明和谐、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9月5下午,漯河五高安全工作专题培训会在综合楼报告厅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漯河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彭国全,给漯河五高全体干部和教师作了题为《学校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安全事故》的报告。漯河五高中层以上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培训会。 在报告中,彭国全围绕五个方面进行释法警示:近年来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学校要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主体责任;未成年学生伤害学校、家长的法律责任承担;教育法律法规关于校园伤害各方的责任划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彭国全首先进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对每个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造成的严重后果、责任追究、法律判决、相关处理结果都进行了分析,引起大家的思考和警惕;随后,彭国全主任结合高中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学校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主体责任的七个良策,这些对策措施切全实际、操作性强;最后,彭国全针对学校特点,结合案例分析,对未成年学生伤害学校、家长的法律责任承担和教育法律法规关于校园伤害各方的责任划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划分逐一进行讲解,使大家明确了各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彭国全主任安全知识精湛,报告中他结合真实的案例讲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生动形象,使法律入脑走心。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培训会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和教师的安全意识,丰富了大家的安全知识,使大家明确教师义务,知晓学生合法权利,指引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从事各项教育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在教育教学中出现违法侵权现象,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 |